7月23日上午,宽甸县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韩景武同志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韩景武检察长传达学习了市院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专题听取了扫黑办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对今后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好案件,抓好落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部门特别是扫黑办要结合自身职能,找准定位,履行职责,负起责任,对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外部联系。一方面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争取工作主动,该提前介入的提前介入,同时严格标准,统一口径。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协商配合,对疑难、复杂、有分歧意见的案件,适时协调法院,注意听取审判机关意见,提高案件质量。另外,要加强与县政法委扫黑办的联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做好工作反馈及线索移送。
三是加强线索摸排。根据上级要求,要对近年来受理的群体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同时充分借助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优势,广泛收集相关线索,建立滚动式、常态化线索摸排机制,对可能属于黑恶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反馈和移送。
四是做好迎检准备。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包括工作部署、组织架构、工作进展、线索摸排或案件办理情况、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全面收集文件、领导讲话等材料,抓紧补缺补漏,确保专项斗争关键活动、重大安排有据可查、重要批示、重要会议等有迹可寻,各个环节有所体现。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扫黑办要加强同政工部门、办公室的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同时要正确把握宣传内容、时机与尺度,防止引起负面影响。
7月23日上午,宽甸县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韩景武同志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韩景武检察长传达学习了市院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专题听取了扫黑办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对今后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好案件,抓好落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部门特别是扫黑办要结合自身职能,找准定位,履行职责,负起责任,对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外部联系。一方面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争取工作主动,该提前介入的提前介入,同时严格标准,统一口径。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协商配合,对疑难、复杂、有分歧意见的案件,适时协调法院,注意听取审判机关意见,提高案件质量。另外,要加强与县政法委扫黑办的联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做好工作反馈及线索移送。
三是加强线索摸排。根据上级要求,要对近年来受理的群体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同时充分借助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优势,广泛收集相关线索,建立滚动式、常态化线索摸排机制,对可能属于黑恶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反馈和移送。
四是做好迎检准备。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包括工作部署、组织架构、工作进展、线索摸排或案件办理情况、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全面收集文件、领导讲话等材料,抓紧补缺补漏,确保专项斗争关键活动、重大安排有据可查、重要批示、重要会议等有迹可寻,各个环节有所体现。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扫黑办要加强同政工部门、办公室的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同时要正确把握宣传内容、时机与尺度,防止引起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