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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零口供”故意伤害案
    时间:2019-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宽甸检察院在“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中,把发挥领导干部在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中的示范作用,作为严把案件质量,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途径,通过带头公诉“零口供”案件,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月27日,宽甸检察院检察长韩景武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这一“零口供”案件出庭公诉,宽甸县法院院长赵娜任审判长主持了该案的法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得到了在场旁听人员的认可和好评。

        由于该案案发现场位于偏远山区,案发时没有直接目击证人,被告人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且造成被害人重伤Ⅱ级的严重后果,公诉难度非常大,为确保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宽甸县院决定由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韩景武检察长就案件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侦查,完善补强证据,夯实证据链条,并与刑检部门多次召开案情综合分析会,确定了讯问重点,制作了讯问提纲及举证提纲。庭审过程中,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有效运用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证意见,尤其是针对本案被害人伤情形成原因等关键问题,依法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当庭对本案双方提出的疑问从专业的角度做出了科学的解释,进一步支持了公诉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本案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韩景武与辩护人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辩论,论点准确,论证有力,充分论证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零口供”案件,不仅为全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观摩机会,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了全院“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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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零口供”故意伤害案

      2024-07-18

        宽甸检察院在“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中,把发挥领导干部在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中的示范作用,作为严把案件质量,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途径,通过带头公诉“零口供”案件,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月27日,宽甸检察院检察长韩景武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这一“零口供”案件出庭公诉,宽甸县法院院长赵娜任审判长主持了该案的法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得到了在场旁听人员的认可和好评。

        由于该案案发现场位于偏远山区,案发时没有直接目击证人,被告人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且造成被害人重伤Ⅱ级的严重后果,公诉难度非常大,为确保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宽甸县院决定由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韩景武检察长就案件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侦查,完善补强证据,夯实证据链条,并与刑检部门多次召开案情综合分析会,确定了讯问重点,制作了讯问提纲及举证提纲。庭审过程中,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有效运用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证意见,尤其是针对本案被害人伤情形成原因等关键问题,依法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当庭对本案双方提出的疑问从专业的角度做出了科学的解释,进一步支持了公诉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本案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韩景武与辩护人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辩论,论点准确,论证有力,充分论证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零口供”案件,不仅为全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观摩机会,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了全院“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