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特辑|刘馨:韶华不负检察蓝,公平正义记心间
刘馨
宽甸县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80后的她正值华年,满腔热血,她用热枕坚守检察初心、用温情化解司法矛盾、用坚韧诠释检察担当、用责任守护公平正义。她正是宽甸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中共党员,县第七届、第八届政协委员刘馨。
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荣获丹东市检察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
怀一腔热忱,励志积极进取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是她从检态度的生动诠释,刚考入宽甸检察院的她,首先在监所检察部门工作,作为一名新人,她凭着一股不服输不怕苦的劲头,在很短时间内成长为部门负责人。在监所检察科工作期间,她作为主要办案人参与查办了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铁岭监狱、本溪监狱、抚顺监狱等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15人,得到辽宁省院、丹东市院的充分肯定,驻所检察室先后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从最开始的看押女嫌疑人,到初查摸排抓人,到最后的把卷审讯,我想这一段经历足够我垂暮之年细细回味的……”刘馨说,每次回想起这段经历,都会让她内心更加坚定。
用一颗初心,向阳守护“花开”
进入刑检部门后,她每天加班加点钻研业务,作为部门负责人,主动要求与普通员额一样分案件,又在很短时间内成为刑检部门的行家里手。
在办理一起十六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其中有八名参加完高考刚被录取的大学生,六名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她认真研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惩处的相关规定,区分在校学生犯罪的不同情形,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核监管等方式积极纠正挽救,认真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迷失的青春重获新希望。截至目前,8名大学生均顺利毕业,回归社会,曾经的迷途少年开启了人生新的篇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先后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市青少年维权示范岗。
“公平和正义是法治建设追求的永恒主题,在法律红线内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也是法律创设的意义。”
担一份使命,精准“亮剑出鞘”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以检察之名,守万家灯火,切实做到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每一次迅速、精准打击的背后,是超越常人的努力和用心。
在陈某某等4人涉恶案中,知悉该犯罪集团通过“套路贷”犯罪手法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压百姓后,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身为副检察长的她亲自承办,带领办案组在提前介入、充分阅卷、不退不延的基础上,努力克服案情复杂、工作繁巨等种种困难,加班加点,连续作战,迅速提起公诉,实现了对非法放贷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充分体现了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的严打决心。
“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希望能够手握法律利剑,心怀法治梦想,做好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块基石,坚定不移,刚正不阿。”
踏浪前行风正劲,不负韶华争朝夕。既能“亮利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百姓安宁,又能“释温情”,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星霜荏苒十余载,她始终深耕在这一片检察土地上,怀一腔热忱,用一颗初心,守一份使命。
韶华更替,检心不改
值此特别节日
向她致敬,为她点赞!
供稿:解寿军
图片:林栋栋
编辑:贾雨晨
审核:辛 峰
妇女节特辑|刘馨:韶华不负检察蓝,公平正义记心间
刘馨
宽甸县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80后的她正值华年,满腔热血,她用热枕坚守检察初心、用温情化解司法矛盾、用坚韧诠释检察担当、用责任守护公平正义。她正是宽甸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中共党员,县第七届、第八届政协委员刘馨。
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荣获丹东市检察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
怀一腔热忱,励志积极进取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是她从检态度的生动诠释,刚考入宽甸检察院的她,首先在监所检察部门工作,作为一名新人,她凭着一股不服输不怕苦的劲头,在很短时间内成长为部门负责人。在监所检察科工作期间,她作为主要办案人参与查办了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铁岭监狱、本溪监狱、抚顺监狱等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15人,得到辽宁省院、丹东市院的充分肯定,驻所检察室先后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从最开始的看押女嫌疑人,到初查摸排抓人,到最后的把卷审讯,我想这一段经历足够我垂暮之年细细回味的……”刘馨说,每次回想起这段经历,都会让她内心更加坚定。
用一颗初心,向阳守护“花开”
进入刑检部门后,她每天加班加点钻研业务,作为部门负责人,主动要求与普通员额一样分案件,又在很短时间内成为刑检部门的行家里手。
在办理一起十六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其中有八名参加完高考刚被录取的大学生,六名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她认真研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惩处的相关规定,区分在校学生犯罪的不同情形,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核监管等方式积极纠正挽救,认真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迷失的青春重获新希望。截至目前,8名大学生均顺利毕业,回归社会,曾经的迷途少年开启了人生新的篇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先后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市青少年维权示范岗。
“公平和正义是法治建设追求的永恒主题,在法律红线内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也是法律创设的意义。”
担一份使命,精准“亮剑出鞘”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以检察之名,守万家灯火,切实做到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每一次迅速、精准打击的背后,是超越常人的努力和用心。
在陈某某等4人涉恶案中,知悉该犯罪集团通过“套路贷”犯罪手法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压百姓后,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身为副检察长的她亲自承办,带领办案组在提前介入、充分阅卷、不退不延的基础上,努力克服案情复杂、工作繁巨等种种困难,加班加点,连续作战,迅速提起公诉,实现了对非法放贷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充分体现了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的严打决心。
“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希望能够手握法律利剑,心怀法治梦想,做好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块基石,坚定不移,刚正不阿。”
踏浪前行风正劲,不负韶华争朝夕。既能“亮利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百姓安宁,又能“释温情”,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星霜荏苒十余载,她始终深耕在这一片检察土地上,怀一腔热忱,用一颗初心,守一份使命。
韶华更替,检心不改
值此特别节日
向她致敬,为她点赞!
供稿:解寿军
图片:林栋栋
编辑:贾雨晨
审核:辛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