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落下帷幕,经过初试和决赛,宽甸县检察院王海川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实战能力于全省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
民事检察业务竞赛
业务标兵
王海川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王海川,现任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17年,王海川自部队转业至宽甸县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无论身处任何岗位,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在热爱的检察事业中接力担当。
“此次非常荣幸能够代表丹东地区参赛,让我有幸与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的民事检察同仁在思想的碰撞与智慧的交融中共同探索民事检察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其中的业务培训与经验传授让人获益匪浅,这不仅是对我个人成长的鞭策,更是激励我不断追求卓越的号角。未来,我将以此次竞赛和培训为契机,以更加谦逊的态度、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饱满的热情奔赴民事检察工作新征途。”
从检以来,他将浩然之气镌刻于心,将司法为民践行于行,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从复杂多变的案情中抽丝剥茧,还原案件真相,办理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白某等15人劳务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案曾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全省民事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在追求正义与光明的征途中,他不以山海为远,奔赴热爱始终如一。
下一步,宽甸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和争先意识,培养更多业务骨干人才,汇聚力量,砥砺时光,破浪前行,共同推动宽甸检察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
供稿:贾雨晨、王海川
近日,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落下帷幕,经过初试和决赛,宽甸县检察院王海川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实战能力于全省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
民事检察业务竞赛
业务标兵
王海川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王海川,现任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17年,王海川自部队转业至宽甸县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无论身处任何岗位,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在热爱的检察事业中接力担当。
“此次非常荣幸能够代表丹东地区参赛,让我有幸与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的民事检察同仁在思想的碰撞与智慧的交融中共同探索民事检察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其中的业务培训与经验传授让人获益匪浅,这不仅是对我个人成长的鞭策,更是激励我不断追求卓越的号角。未来,我将以此次竞赛和培训为契机,以更加谦逊的态度、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饱满的热情奔赴民事检察工作新征途。”
从检以来,他将浩然之气镌刻于心,将司法为民践行于行,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从复杂多变的案情中抽丝剥茧,还原案件真相,办理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白某等15人劳务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案曾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全省民事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在追求正义与光明的征途中,他不以山海为远,奔赴热爱始终如一。
下一步,宽甸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和争先意识,培养更多业务骨干人才,汇聚力量,砥砺时光,破浪前行,共同推动宽甸检察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
供稿:贾雨晨、王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