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9月30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宽甸县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坚持把真改实改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
院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原则,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对反馈意见进行具体细化并形成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法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17项重点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法治信仰、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凝聚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按照《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进展情况通报。对反馈的重点问题随时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复杂问题,检察长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规范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实际工作中,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宽甸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加强检察工作思想政治引领有差距
1.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修订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检察院工作规则》等,健全执法办案中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重大业务工作督查反馈等制度,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全年案件质量合格率100%。
2.数字检察战略推进得不够快。一是制定年度《数字检察规划》,加大党组统筹力度。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模型,强化实战成果转化。全年共应用大数据模型10项,成案31件,居全地区首位。
3.为民司法意识树得不够牢。一是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全年公开听证17次,其中刑事检察11次,占比64.7%,其他业务6次,占比35.3%,比例日趋平衡。二是加强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其职责、权利、义务,定期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今年已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3件,效果良好。三是联合医保、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全方位开展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宣传2次,扩大社会知情面。与县妇联、残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协同各方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抓好支持起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重点民生检察工作。全年立案15件,办理的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及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司法救助金审核时效。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救助款11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
1.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不到位。一是制定《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实施方案》,为宽甸全面振兴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检察力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保障、维护网络安全“三同步”、侦查监督与配合协作等工作机制,健全综合治理体系。三是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精准规范。全年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已采纳并落实7件,2件办理中。
2.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不深入。一是持续对县域内寄递行业各类网点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对接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明确落实检察建议反馈、检查等机制。三是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追赃挽损,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3.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一是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综合研判履职成效。二是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统一把关检察建议的制发,加强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审核,防止同类检察建议重复制发。三是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4.12309检察服务不规范。一是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各类设备进行修缮,专人负责,确保正常使用。二是对窗口工作人员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办理、保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三是设立涉企案件受理窗口,畅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相关部门专人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5.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力不足。一是制定宣传计划,针对企业类别专人包片服务。二是常态化联系县内重点企业,提高走访比例。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企业9家,解决实际问题4件,各部门走访相关案件企业10家。三是开展违法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行动,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统筹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发力不足,“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有欠缺。
1. 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够。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办理立(撤)案监督案件8件。二是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案件22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件。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四是对县看守所应收押未收押罪犯逐一研究解决方案。目前16名审前未羁押罪犯得到依法解决,占比70%。下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分类清理,确保交付执行到位。五是严格履行驻所检察职责,全年无应投送未投送现象。六是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检察,已监督案件2件。
2. 民事检察监督层次还不够深。一是与法院会签了《关于设立监督与协作联络中心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立“监督与协作联络中心”,相继开展了“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效果良好。二是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利息问题和被执行人领取养老金问题发出类案监督建议。三是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立案15件。
3. 行政诉讼监督质量还不够高。一是主动与基层组织对接,畅通行政检察监督渠道。二是组织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实现零的突破。三是相继开展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四是与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做实规范审查、依法监督。
4. 公益诉讼监督效能还不够优。一是开展针对新领域的专项排查行动,立案51件,其中新类型案件28件,占比54.9%。二是积极拓展相关领域案件线索来源,主动适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自研1个,成案18件。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全年现场跟进监督率100%。
5. 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发展不协调。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沟通协调,挖掘综合履职案件线索,办理刑事案件14件16人,立案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3人。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
1. 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主任责任。二是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制定年度党课工作计划,按规定讲授党课。五是紧盯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全方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六是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基地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活动。
2. 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各层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二是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离任检察人员及时提醒处理解决。三是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落实。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3件,各部门占比日趋平衡。四是进一步增强接受外部监督意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方式已覆盖5种,与整改前相比占比提高400%。
3. 执行内控机制不严格。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确保办公物资采购程序规范。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院资产进行清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优化财务流程,做到当月发生当月清理。四是规范印刷品采购流程,采取“三方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4. 作风建设有差距。一是对各类专项行动要求设置的举报箱、征求意见箱明确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常态化监督。二是按照“谁张贴、谁负责”原则,对“有人贴无人管”情况进行清理。三是对检察建议的制发实行制发人、部门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对同类案件情况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四是指定具体责任人加强对各类业务平台的管理,确保平台发挥作用。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短板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一是组织修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程序,今年已按修定后议事规则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议6次。二是建立大额支出台账,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监督。三是认真制定《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查摆方向和会议程序等内容。四是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按规定规范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确保党组织及时换届。三是出台《县检察院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方案》,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共促。四是对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水平。五是对全院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对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县检察院党组织。六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2+3+3”工作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一是修订《县检察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持续培养中层干部后备梯队,确保年底前中层干部配备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被推荐人员列席选人用人党组会议情况发生。三是督促2名办理企业未按规定报批退休干部办理了企业变更或注销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计划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锚定高质量发展政治方向
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学习和运用,自觉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宽甸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和支撑。
(二)坚持服务保障大局,校准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坐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宽甸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不降格、不拔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融入平安、法治、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三)坚持司法为民,站稳高质量发展的人民立场
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守护美好生活明确履职方向,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有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执法司法协作、检察一体履职,共同守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居环境。持续保护农民工、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合法权益,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合法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11日。联系电话:6276158(工作日9:00—17:00);邮政信箱:宽甸县检察院 检务督察部门 辛主任;电子邮箱:xinfeng@163.com。
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21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9月30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宽甸县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坚持把真改实改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
院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原则,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对反馈意见进行具体细化并形成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法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17项重点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法治信仰、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凝聚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按照《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进展情况通报。对反馈的重点问题随时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复杂问题,检察长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规范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实际工作中,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宽甸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加强检察工作思想政治引领有差距
1.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修订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检察院工作规则》等,健全执法办案中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重大业务工作督查反馈等制度,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全年案件质量合格率100%。
2.数字检察战略推进得不够快。一是制定年度《数字检察规划》,加大党组统筹力度。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模型,强化实战成果转化。全年共应用大数据模型10项,成案31件,居全地区首位。
3.为民司法意识树得不够牢。一是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全年公开听证17次,其中刑事检察11次,占比64.7%,其他业务6次,占比35.3%,比例日趋平衡。二是加强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其职责、权利、义务,定期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今年已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3件,效果良好。三是联合医保、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全方位开展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宣传2次,扩大社会知情面。与县妇联、残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协同各方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抓好支持起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重点民生检察工作。全年立案15件,办理的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及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司法救助金审核时效。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救助款11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
1.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不到位。一是制定《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实施方案》,为宽甸全面振兴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检察力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保障、维护网络安全“三同步”、侦查监督与配合协作等工作机制,健全综合治理体系。三是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精准规范。全年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已采纳并落实7件,2件办理中。
2.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不深入。一是持续对县域内寄递行业各类网点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对接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明确落实检察建议反馈、检查等机制。三是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追赃挽损,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3.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一是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综合研判履职成效。二是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统一把关检察建议的制发,加强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审核,防止同类检察建议重复制发。三是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4.12309检察服务不规范。一是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各类设备进行修缮,专人负责,确保正常使用。二是对窗口工作人员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办理、保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三是设立涉企案件受理窗口,畅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相关部门专人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5.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力不足。一是制定宣传计划,针对企业类别专人包片服务。二是常态化联系县内重点企业,提高走访比例。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企业9家,解决实际问题4件,各部门走访相关案件企业10家。三是开展违法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行动,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统筹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发力不足,“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有欠缺。
1. 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够。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办理立(撤)案监督案件8件。二是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案件22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件。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四是对县看守所应收押未收押罪犯逐一研究解决方案。目前16名审前未羁押罪犯得到依法解决,占比70%。下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分类清理,确保交付执行到位。五是严格履行驻所检察职责,全年无应投送未投送现象。六是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检察,已监督案件2件。
2. 民事检察监督层次还不够深。一是与法院会签了《关于设立监督与协作联络中心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立“监督与协作联络中心”,相继开展了“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效果良好。二是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利息问题和被执行人领取养老金问题发出类案监督建议。三是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立案15件。
3. 行政诉讼监督质量还不够高。一是主动与基层组织对接,畅通行政检察监督渠道。二是组织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实现零的突破。三是相继开展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四是与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做实规范审查、依法监督。
4. 公益诉讼监督效能还不够优。一是开展针对新领域的专项排查行动,立案51件,其中新类型案件28件,占比54.9%。二是积极拓展相关领域案件线索来源,主动适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自研1个,成案18件。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全年现场跟进监督率100%。
5. 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发展不协调。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沟通协调,挖掘综合履职案件线索,办理刑事案件14件16人,立案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3人。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
1. 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主任责任。二是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制定年度党课工作计划,按规定讲授党课。五是紧盯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全方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六是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基地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活动。
2. 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各层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二是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离任检察人员及时提醒处理解决。三是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落实。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3件,各部门占比日趋平衡。四是进一步增强接受外部监督意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方式已覆盖5种,与整改前相比占比提高400%。
3. 执行内控机制不严格。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确保办公物资采购程序规范。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院资产进行清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优化财务流程,做到当月发生当月清理。四是规范印刷品采购流程,采取“三方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4. 作风建设有差距。一是对各类专项行动要求设置的举报箱、征求意见箱明确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常态化监督。二是按照“谁张贴、谁负责”原则,对“有人贴无人管”情况进行清理。三是对检察建议的制发实行制发人、部门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对同类案件情况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四是指定具体责任人加强对各类业务平台的管理,确保平台发挥作用。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短板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一是组织修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程序,今年已按修定后议事规则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议6次。二是建立大额支出台账,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监督。三是认真制定《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查摆方向和会议程序等内容。四是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按规定规范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确保党组织及时换届。三是出台《县检察院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方案》,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共促。四是对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水平。五是对全院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对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县检察院党组织。六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2+3+3”工作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一是修订《县检察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持续培养中层干部后备梯队,确保年底前中层干部配备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被推荐人员列席选人用人党组会议情况发生。三是督促2名办理企业未按规定报批退休干部办理了企业变更或注销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计划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锚定高质量发展政治方向
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学习和运用,自觉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宽甸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和支撑。
(二)坚持服务保障大局,校准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坐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宽甸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不降格、不拔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融入平安、法治、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三)坚持司法为民,站稳高质量发展的人民立场
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守护美好生活明确履职方向,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有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执法司法协作、检察一体履职,共同守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居环境。持续保护农民工、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合法权益,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合法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11日。联系电话:6276158(工作日9:00—17:00);邮政信箱:宽甸县检察院 检务督察部门 辛主任;电子邮箱:xinfeng@163.com。
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21日